第一屆「泰北文學獎」徵選活動
The 1st Northern
Thailand Prize for Literature
一、活動宗旨:
- 彰顯泰北華人的時代精神。
- 紀錄華人在異域泰北的奮鬥歷史故事。
- 豐富泰北人文生活紀錄。
- 耕耘泰北華人的文學園地。
二、活動目的:
紀錄上個世紀的戰亂歲月造成中國西南邊區華裔逃離家鄉,在異域他鄉喘息求生的過程。泰北華人走過大時代的鴻溝,歷經「難民村」艱困貧乏的歲月;近七十年來在異域艱苦奮鬥自力更生的故事,不僅贏得人們尊敬,也豐富人們的情感與記憶!寄望藉由「泰北文學獎」的徵文活動,能將發生在此區域令人感動或記憶深刻的歷史與情緒付諸文字,賦予歷史重生的力量,並藉此鼓勵文學創作,增進泰北地區華文寫作風氣,豐富時代的印記。
透過在泰北的本土住民或到過泰北的旅客遊子,以不同的經驗與觀點,將泰北的各個不同角度,以文字淋漓展現!讓「泰北」的面貌更真實,讓更多關心泰北的熱情,或是對泰北的感受與情感,不僅得到抒發、分享,也開啟對泰北更多探索的空間!讓泰北華人的時代精神不因時空演變而消失,讓這段大時代的歷史能保留下來,故辦理「泰北文學獎」;希請各界共襄盛舉!
三、指導單位(暫定):
中華民國 國立教育電臺臺東分臺
財團法人明道文教基金會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華語文學系
泰 國 泰華文教服務中心
清萊府文化廳
清萊府皇太后縣政府
泰國清萊雲南會館
泰北義民文史館
四、贊助單位:
中華民國 臺中市省都扶輪社
臺中市中央扶輪社
財團法人翰林文教基金會
社團法人高雄市泰北文教促進會
香 港 莒光文化服務中心
華欣文教基金會
五、主辦單位:泰國 泰北文教推廣協會
六、協辦單位:
中華民國 國立台中教育大學--愛IV飛揚國際服務志工隊
國立華南高級商業職業學校
國際志工隊
香 港 龍匯工作坊
七、參加對象:
l 不限國籍、種族、年齡、信仰、職業、教育程度等等,能以華文寫作者均
歡迎參加。
l 對泰北華人村落之人、事、物有概念或有接觸者。
l 對華文文學記錄及創作有興趣之藝文愛好者。
八、徵文主題:
蘊涵泰北華人意象之作品,凡記錄泰北各區域華人在當地生活之情形、族群互動或對該區人、事、物之印象、感想或參與泰北各項活動之心得,舉凡接觸到泰北所見所聞之情況或心得,均可訴諸文字投稿。
l
題目自訂,需符合徵文主題為要。
l
人物:以各省籍華人或我國西南地區少數民族之跨境族群為主;
l
地點:以泰國北部華人居住的地域為主;
l
時間:未限制。
九、徵選類別與作品字數:
本活動徵選內容分為散文、新詩、小說三類。每人可同時參加各類徵選,唯各類作品以一篇參賽為限。各徵選類別之作品字數規定如下:
(一) 散文(含小品文):2,000字~5,000字。
(二) 新詩:20行以內。
(三) 小說:5,000~10,000字。
(二) 新詩:20行以內。
(三) 小說:5,000~10,000字。
十、獎勵辦法:
本徵文為獎勵泰北人士踴躍參與創作,故各類獎項名額之50%優先保留予長期居住在泰北之人士(具泰國身分證件證明或定居泰國達八年以上者);各類錄取名額與獎勵如下:
(一) 散文類(含小品文):
10.1.1 首 獎壹名,獎金泰幣壹萬銖整、獎座一座、獎狀乙張。
10.1.2 優等獎壹名,獎金泰幣陸仟銖整、獎座一座、獎狀乙張。
10.1.3 佳作獎肆名,獎金泰幣叁仟銖整、獎狀乙張。
10.1.2 優等獎壹名,獎金泰幣陸仟銖整、獎座一座、獎狀乙張。
10.1.3 佳作獎肆名,獎金泰幣叁仟銖整、獎狀乙張。
(二) 新詩類:
10.2.1 首 獎壹名,獎金泰幣壹萬銖整、獎座一座、獎狀乙張。
10.2.2
優等獎壹名,獎金泰幣陸仟銖整、獎座一座、獎狀乙張。
10.2.3
佳作獎貳名,獎金泰幣叁仟銖整、獎狀乙張。
(三) 短篇小說類-翰林小說獎
10.3.1
首 獎壹名,獎金泰幣壹萬貳仟銖整、獎座一座、獎狀乙張。
10.3.2 優等獎壹名,獎金泰幣壹萬銖整、獎座一座、獎狀乙張。
10.3.3 佳作獎貳名,獎金泰幣捌仟銖整、獎狀乙張。
10.3.2 優等獎壹名,獎金泰幣壹萬銖整、獎座一座、獎狀乙張。
10.3.3 佳作獎貳名,獎金泰幣捌仟銖整、獎狀乙張。
十一、頒獎說明:
本文學獎定於2013年12月25日 雲南首義護國紀念日於清萊雲南會館舉行頒獎典禮。徵件評審結果預定於12月中旬公布於泰國世界日報、國立教育電臺新聞網,並同時公告於本會「泰北文學獎」部落格,及其他本會相關網路平台。
※其他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一)、獎金支付時,得獎人須依泰國稅法相關規定處理課稅事宜。
(二)、得獎作品將擇期、擇稿刊載於媒體。
(三)、得獎者因故未能親自前往頒獎會場受獎,得於公布得獎名單後,向主辦單位投遞「領獎授權書」申明委託親友到場領獎。否則,以棄權輪。
十二、評選方式:
(一)、參賽稿件寄達承辦單位後,即按照收件順序整理編號,參賽者不得
更換稿件,違者以棄權論。
(二)、作品審查:本案評審工作委由明道文教基金會,聘請專家學者組成
「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作業。若評審委員會認為作品未達水準,得
決議獎項「從缺」或酌減錄取名額或調整徵集入選名額。
(三)、各類組之評分標準由評審委員開會決議之,參賽者須遵從評審結果。
十三、報名方式與收件截止日期:
本文學獎投稿報名方式分紙本郵遞報名投稿和電子信箱報名投稿兩種方式:
(一) 郵遞報名投稿:
不受理)。
(1)作品一式4份,
(2)報名表(請黏貼身份證件正、反面影本)
(3)同意書正本1份(請簽名或蓋章)以信封裝袋密封。
並請於信封封面上註明:
1、「參加泰北文學獎」,2、徵選「類別」。掛號郵寄至:No.45, Mu.4, BanThum T.PongNgam A.MaeSai ChiangRai 57130 THAILAND 收件人:第一屆泰北文學獎 徵文小組 收,洽詢電話:+66- 81-3223106(請主動來電詢問是否已收到文稿;若參賽稿件未能於限定時間地內寄達,本會恕不負相關責任。)
(二) 電子信箱投稿:
信箱收件時間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13.2.2 請參賽者將
(1) 作品電子檔案
(2) 報名表
(3)同意書
以上三項,先轉成adobe格式,以附檔方式投寄「泰北文學獎」專用電子信箱:ntcea1998@gmail.com,信件主旨請註明:「參加泰北文學獎」及「徵選類別」。並請確認本會回覆「已收件」,或可主動電話洽詢:+66- 81-3223106(詢問是否已收到文稿;若參賽稿件未能於限定時間地內寄達,本會恕不負相關責任。)
十四、簡章及報名表索取
l 索取簡章:請附回郵信封並填妥地址,寄至本會索取。
l 電子檔案:電子檔請至下列任一網頁下載:
◎ 「泰北文學獎」網頁http://ntcea.blogspot.in/
◎ 「飛躍泰北」網站http://NorthernThailand.org/泰北文學獎
活動洽詢專線
泰北文學獎 徵件小組 泰國:081-3223106, 086-0029893
十五、注意事項
(一)、 作品須以華文撰寫,須為未經發表過之作品。
(二)、 字體正、簡不拘,電腦繕打作品者,請設定word檔以A4紙張,
直式橫書、12號細明體,左邊裝訂送件;如以稿紙書寫者,請謄
錄清楚(正楷工整字體)。如使用簡體字創作者,請附電子檔為
妥;且主辦單位保有修訂為正體字之權利。
(三)、 作品及資料請自留底稿,恕不退件。
(四)、 稿件上請勿書寫作者姓名亦不得加註任何記號。
(五)、 參選作品經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辦單位即取消其參選及
得獎資格,追回獎金、獎座或獎狀,並保有法律追訴權:
1、 抄襲、侵權、翻譯他人作品或冒名頂替參加者。
2、 作品曾於平面媒體及網路公開發表者。
3、 作品曾參賽並獲獎者或作品正在參加其他文學獎者或即將刊登
者。
(六)、 各類得獎者名單將於評審作業完成後擇日公布於活動網站或相
關媒體,工作小組亦將個別通知每位得獎者。
(七)、 得獎者得同意授權予主辦單位出版之權利並協助後續出版事宜。
(八)、 本次得獎作品之出版:著作財產權歸本會所有,參賽者於送件時應
檢附「同意書」。主辦單位保有以任何形式推廣(如出版專書、數
位化、公布上網、有聲出版、書報雜誌等形式)、保存及轉載授權
之權利,不另支酬勞給得獎者。
(九)、 凡送件參賽者視為認同本徵選簡章,對評審會之決議不得有異議。
十六、本辦法若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補充;並於「泰北文學獎」網站以最新
消息說明,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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